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档案信息化数字化服务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CDATA[<h1 style='margin: 0cm; margin-bottom: .0001pt;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50%; tab-stops: 0cm; mso-layout-grid-align: none; text-autospace: none;' align='center'>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档案信息化数字化服务系统项目 JSZC-320612-JZCG-G2025-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JZCG-G2025-0008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档案信息化数字化服务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当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连续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不需提供。

4.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扫描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9.投标人须将本项目中40%比例分包至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0.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采用分包方式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投标人须将本项目中40%比例分包至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开标大厅”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演示,请供应商按要求上传系统功能演示视频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

联系人:崔永飞

联系电话:1358464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

联系人:潘荣

联系电话:0513-86524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荣

电话:0513-86524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