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022054地块建设项目一期玻璃栏板工程(第二次)

R2022054地块建设项目一期玻璃栏板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R2022054地块建设项目一期玻璃栏板工程

项目编号NTGC2025041004(JT046)

预算金额:380.54万元

最高限价:304.78379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为满足R2022054地块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的施工生产需要,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拟招标确定本工程连廊玻璃玻璃栏板、阳台玻璃玻璃栏板供货单位。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以接到采购人的开工通知作为开工日期,成交人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进场20天内组织材料进场施工。栏杆施工工期50日历天(含排产),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配合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416日至2025424日,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42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自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谈判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保证金事宜

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招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2)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3)成交人未在成交公示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联系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谈判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谈判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皋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18262505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电   话: 0513-68976990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3-59001839